1.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0%,银行贷款 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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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 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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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01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 务中心 1.05MW 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施 工总承包 |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 1.0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备 和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储存、卸车及二次倒运保管(含甲供设备), (甲供设备为组件、逆变器,设计图纸已出具,招施工总承包);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进场道路)、绿化迁 移、项目管理、调试、试验、检查、验收、系统 240 小时试运行(含并 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与政务中心主管管理单位 的沟通协调,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所有性能试验、 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启动委 员会的召开、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质监验收、安全竣工验收、二 次安防、等保测评、网络安全监测、安全态势感知装置、数据按要求接 入武汉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电磁辐 射、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按《班组建设目视化工作手册》 开展建设期目视化建设、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和竣工验收通过后 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工作,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也包括提供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 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07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09 月 13 日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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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02 绿 能公司 22.49MW 光 伏项目运行维护 |
运维期限: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负责本工程所有设备及送出线路的运行、维护、试验、检修、值守、设 备卫生清理、危废品处置、预防性试验、标准化场站建设及场站保洁、安保、绿化、构建筑物修缮等工作。投标方负责本合同运维期间备品备 件(含设备及工器具)原价单价小于且包含 5000 元以下的采购使用及更 换,大于且不包含单价 5000 元以上备品备件(含设备及工器具)由招标 方负责采购,投标方负责领用保管及检修更换。双方的界限以《发电场 并网调度协议》规定的产权分界点为界,产权分界点以下的全部设备及 光伏区(含送出线路、所有场内光缆电缆、光功率预测系统,光伏集电 |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7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10 月 08 日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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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 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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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储能系统、箱变、汇流箱、逆变器、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后台 通讯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归投标方负责运维,主要包括以下(但不 仅限于):10kV 箱变、10kV 开关柜、太阳能板组件及附件、箱变、逆变 器、汇流箱、支架、400V 电源盘柜(或开关柜)及通讯柜、UPS 及直流 系统、保护柜、调度数据网、二次安防系统、电缆沟、空调、水泵房及 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仓库管理、围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系 统、本项目场内所有光纤(包含本项目场区全部设施与设备)、场站范 围防雷接地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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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能公司 55MW 光伏项 目运行维护 |
运维期限: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负责本工程所有设备及送出线路的运行、维护、试验、检修、值守、设 备卫生清理、危废品处置、预防性试验、标准化场站建设及场站保洁、安保、绿化、构建筑物修缮等工作。投标方负责本合同运维期间备品备 件(含设备及工器具)原价单价小于且包含 5000 元以下的采购使用及更 换,大于且不包含单价 5000 元以上备品备件(含设备及工器具)由招标 方负责采购,投标方负责领用保管及检修更换。双方的界限以《发电场 并网调度协议》规定的产权分界点为界,产权分界点以下的全部设备及 光伏区(含送出线路、所有场内光缆电缆、光功率预测系统,光伏集电 线路、储能系统、箱变、汇流箱、逆变器、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后台 通讯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归投标方负责运维,主要包括以下(但不 仅限于):送出线路、主变、35kV 母线、35kV SVG、35kV 开关柜、35kV 站用变、35kV 箱变、太阳能板组件及附件、箱变、逆变器、汇流箱、支 架、400V 电源盘柜(或开关柜)及通讯柜、UPS 及直流系统、保护柜、调度数据网、二次安防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含气象站)、电缆沟、 空调、水泵房及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仓库管理、围栏、场区道 路、集电线路系统、本项目场内所有光纤(包含本项目场区全部设施与 设备)、场站范围防雷接地检测、消防检测 |
1 个月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D09-01 荆门高新区·掇刀 区政务服务中心 1.05MW 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 承包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财务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2、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承包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业主取消其报价资格;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合法纳税人。 (2)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 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5)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 台”网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二、专项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近 3 年内完成至少 1 个 2MWp 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至少应有一个屋顶光伏业绩)的建安施工或 EPC 业绩(提供合同封面、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如有)、表征合同范围内容页、签字页等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应为机电专业,并注册在中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D09-02 绿能公司 22.49MW 光伏项目运行维 护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承修类叁级及以上、承试类叁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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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在近 3 年(2020.6.30-2023.6.30)内,具有至少 1 个 20MW(单个工程)及以上光伏电场的运维业绩,所提供的业绩 中含至少 1 个 35kV 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服务范围 页、签字盖章页等)。 4、信誉要求: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合法纳税人。 (2)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 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或等同的环境管理体 系)、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等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网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 (7)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县级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安全无事故证明,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县级 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至今的安全无事故证明。 |
3 |
D09-03 绿能公司 55MW 光伏项目运行维护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承修类叁级及以上、承试类叁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在近 3 年(2020.6.30-2023.6.30)内,具有至少 1 个 50MW(单个工程)及以上光伏电场的运维业绩,所提供的业绩 中含至少 1 个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服务范围 页、签字盖章页等)。 4、信誉要求: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合法纳税人。 (2)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 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或等同的环境管理体 系)、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等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网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 (7)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县级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安全无事故证明,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县级 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至今的安全无事故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7 月 11 日 17 点至 2023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