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素分厂除尘系统改造治理(成型)建筑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分厂除尘系统改造治理(成型)建筑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分厂成型装置除尘器收尘效果差,现场环境达不到工作环境要求,为了提高除尘效果,改善现场环境,对成型装置除尘系统进行改造治理。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分厂除尘系统改造治理(成型)建筑及安装项目旧除尘器设备、收尘管线、电气仪表的拆除、改造;新除尘器设备、收尘管线、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控制系统安装调试;配电室土建施工;皮带输送机粉尘收集改造所需备件及辅材采购,设备安装、控制系统调试。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成型装置中碎系统粉尘收集系统设备管道、除尘器改造;
(2)成型装置配料系统粉尘收集系统设备管道、除尘器改造;
(3)成型装置9条皮带输送机粉尘收集改造;
(4)煅烧5条皮带输送机粉尘收集改造;
(5)中碎、配料系统各除尘器配套设备设施拆除及安装,收尘管道及控制蝶阀拆除及安装、能源供给系统和电器自控系统安装;
(6)配套除尘器系统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装;
(7)原设备基础拆除、新设备基础设施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8)清刨废料、施工垃圾拉运工作由承包方进行拉运;
(9)承包方负责将拆除后的除尘器及管道等设备部件运输至发包方指定位置,运距3km
(10)储气罐选型为压力容器,安装单位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相关告知手续及注册使用登记。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分厂
1.2.3.2合同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具体以书面通知开工时间为准。如因生产原因,造成工程项目无法按期施工的,合同工期顺延,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两个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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