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SK项目2024-2025年度预备操纵员现场操作员培训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
2.2 规 模: 2*1200MW。
2.3 标段划分: SK项目2024-2025年度预备操纵员现场操作员培训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乙方培训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或其所属基地运营公司具有两台及以上“M310改进型”或“华龙一号”压水堆机组设施处于商运阶段(须提交其对应机组运行许可证证明);
2)投标单位具备完整的核电厂操纵员的现场操作员在岗培训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培训考核、培训记录等管理要素(须提交其《操纵人员培训与再培训大纲》文件;若2022年版《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编制规范》发布后投标单位正在向国家能源局申报《操纵人员培训与再培训大纲》变更,则须提交其拟变更的《操纵人员培训与再培训大纲》文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起(以合同履约完成时间算)已完成不少于1批次的外单位现场操作员(包括包含现操操作员岗位培训的操纵员培养)培训服务合同,须提交相应的合同首页及关键信息页扫描件证明。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指定的本项目执行负责人有不少于2批次(含)既往同类项目(包括包含现场操作员岗位培训的操纵员培养,本单位或外单位均可)执行管理经验,须提供项目执行负责人相应个人工作经历加盖公司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14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