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1010-230097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计划采购管型母线及附件用于赞比亚伊亭皮太阳能项目,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公开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拟建电厂位于赞比亚中部铜带省基特韦市北部,紧邻基特韦市,属基特韦市郊区。场址西部有乡村泥结石道路,交通较为便利。
2、招标范围:赞比亚伊亭皮太阳能项目管型母线及附件。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分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220kV管型母线 AL 6061-T6, Ø 160/10 | L=11.5米 | 根 | 30 |
L=6.7米 | 根 | 18 | ||
L=7.2米 | 根 | 12 | ||
2 | 33kV管型母线 AL 6061-T6, Ø 160/10 | L=6.2米 | 根 | 30 |
L=6.7米 | 根 | 12 | ||
3 | 耐热铝合金导线 | NRLH60-500 | 米 | 900 |
4、交货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送达国内买方指定地点。
5、交货
6、质量要求:见技术要求。
三、招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招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伍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生产能力满足供货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产品性能及业绩要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供货商应提供近3年内同类型管型母线业绩表及相关证明文件,海外业绩多的供应商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