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Wp 绿电乡村三网融合 示范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拟在广东省汕头市利用居民屋顶以及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屋顶建设 容量为 200MWp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方式并网。电站包 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 本项目各户经过逆变器就近接入柱上 变压器低压侧并网。工程采用单面单晶硅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固定支架方案。钢 结构支架为阳光房形式、固定支架形式, 光伏组件安装于钢架上, 逆变器采用钢 支架固定于房屋墙壁上适当位置。本工程光伏建设选用产权明晰、房龄小、屋顶 平整的混凝土平屋顶。
2.1.1 太阳能资源条件
项目位于汕头市各街区屋顶, 项目海拔约 2.9m~45m,场址主要混凝土屋顶, 场地地形条件满足光伏电站建设的需要。综合分析 NASA 数据、Meteonorm 数据 与 SolarGis 数据查询结果,项目场址区年太阳水平面总辐射量为 5588.1MJ/ (m2 ·a)。根据中国太阳辐射资源区划标准, 该区域资源等级为很丰富, 工程具 备较大开发价值。具体太阳能资源结论如下:
(1) 项目场址年太阳总辐射量为 5588.1MJ/ (m2 ·a),其太阳能资源等级 为很丰富, 项目太阳能资源具备较好工程开发条件, 场址区域太阳能资源呈“秋 冬小,春冬小,秋夏大”的时间分布规律。
(2) 场址太阳能资源稳定度属于很稳定级别,年内月太阳总辐射值变化较 平稳,有利于电能稳定输出。
(3)场址空气质量好,透明度高,太阳辐射在大气中的损耗较少。
(4) 场址不存在沙尘天气,气温年内变化大, 目标区域内风速小,气候条 件对太阳能资源开发影响相对较小。
2.1.2 交通运输条件
本项目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周围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沿途道路、桥梁均能
满足光伏电站的对外交通运输要求。支架、组件以及其它设备可通过汽车直接运 抵电站。其它建筑材料也均可用汽车直接运到工地。
2.1.3 接入系统条件
本项目利用汕头市居民屋顶建设屋顶光伏,装机规模约 200MWp,根据电站 附近电网情况以及所在建筑的情况, 拟采用分块发电,分散并网, 每个单项工程 光伏电站以 1 回 380V 线路接入公网配电系统。项目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主 管部门的接入系统报告审批意见为准。
2.1.4 工期计划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24 个月, 计划于 2023 年 8 月开工(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 准), 2025 年 8 月 31 日累计投产并网 200MWp,2025 年 11 月 31 日竣工验收。
2.1.5 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 200MWp,拟采用 550Wp 单晶组件,根据不同建 筑屋顶面积, 选择 17kW、20kW、25kW、30kW 和 40kW 的组串式逆变器进行搭配组 合。每 18、19、20 块组件 55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组成一个光伏串;整个光伏项 目共 363636 块 550Wp 光伏组件。组件安装倾角综合考虑到支架立柱高度、支架 间阴影长度、电缆量及投资收益等情况,固定式方阵采用 5°安装倾角。
最终装机容量、工程量、技术方案等以最终审定的初步设计报告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 200MWp 屋顶户用光伏电站(除监理 工作外) 的前期合法合规手续、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并网、公关维护、档案 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
容:
(1) 勘察设计范围
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评审、编制竣工图、屋顶荷载评估检测 等工作。
(2) 工程施工范围
a、建筑土建类:包括但不限于屋顶防水加固、组件支架基础、所有设备基 础、所有沟槽、导水槽施工、电缆沟开挖及回填、电缆标识桩、阳光棚建设、格 栅网检修通道、进场及场内道路及其附属工程、室内外安全爬梯、屋顶护栏、临
时建筑(包括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通道、安全防护、安全标识标牌标语 等);
b、机电安装类: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支架及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配电 装置安装及改造、场区内电气一次及二次接线及调试、电缆敷设及接线、组件连 接头防护、电气设备安装及接线、防雷接地、设备单体调试和整体联调、并网线 路施工;所有设备材料现场卸货、抽检及保管、倒运;
c、检测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组件、逆变器的检测, 电缆、 电力二次设备等电气设备、涉网设备材料的试验;计量检定,防雷接地等电力行 业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试验项目;
(3) 设备采购范围
组件监造、检测单位由发包人指定,费用包含在 EPC 合同中。本工程建设 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检测、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 功能试验及仓储保管均由承包人负责。主要电气设备采购的品牌需得到发包人的 认可, 必须在国家电投新能源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准入名单中选用, 并提供备品备 件。
本项目包含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组件、逆变器(组件、逆变器为甲定乙购, 购置网址:商城、光伏组件支架、并网箱、桥 架、电缆及电缆附件、电缆保护管、防雷和接地材料、视频监控、电气一次设备、 电气二次设备、涉网设备,并网线路工程相关设备和材料的备品备件等。
(4) 其他
本项目入户谈判、收资,签订户用光伏能源管理协议、屋顶荷载评估检测、 接入系统方案编制、评审及电网部门批复手续办理, 开工手续、图纸审查、防雷 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及报告,并网验收、试运行、达标投产、 竣工验收、生产移交验收及售后服务、购售电合同签订。配合发包方完成“三网 融合”生态圈建设,引导终端用户接入“三网融合”小程序、APP 等移动终端。 外部关系协调,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房屋产权单位的协调。所有设 备单体调试及并网联调等为使电站顺利并网的工作, 直至最终达到发包人验收移 交条件。满足国家电投安全目视化管理实施指南及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集控及安全 监测要求。以上工作全部包含在合同内。
(5)承包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设计允 许专业分包, 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至少 3 个 3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业绩(必 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近 5 年内负责过 3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 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3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 B 证。项目 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备电气、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 须与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机 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6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 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 30MW 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 以上(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 且担任过 30MW 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执业证书(安全员 C 证),且近两年内具有 30MW 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安全管理经验,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 (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3 年(36 个月)及以上工程 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 1 个 30MW 及以上规模光 伏项目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 个 30MW 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11 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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