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双鸭山市宝山区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700G230628001001
本招标项目双鸭山市宝山区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23】23号、双发改【2023】9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2.2建设规模:建设污水及雨水管道12120米,其中包括宝山区主城区、东保卫矿、新安矿、七星矿;污水管道管径为DN200-DN800,管材为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接口为承插胶圈接口。
2.3计划工期1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2.7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双鸭山市宝山区矿区,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1727557.43元
第二标段:双鸭山市宝山区东保卫矿区,本标段招标控制价:6816022.47元
第三标段: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矿区,本标段招标控制价:7004915.25元
第四标段:双鸭山市宝山区新安矿区,本标段招标控制价:946301.3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1. 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2.按照黑建规范〔2020〕9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 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 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 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 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 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投标截止时间为: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时00分;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时00分;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 6.3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