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三维数字化移交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20%,贷款80%)。该项目已核准,核准文号为内能电力字[2020]209号。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厂址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境内。厂址东距呼和浩特市区约20km,西距毕克齐镇约13km。厂址东侧有京包铁路34线、台阁牧镇规划的绕城高速、呼准铁路、103省道,离厂址的距离约为1.5km、3.0km、5.2km、7.8km,呼准铁路甲兰营车站位于厂址正东边。厂址北侧有京包铁路、110国道、丹拉高速,离厂址的距离约为2.2km、5.2km、5.5km。距厂址东北侧3.9km处有京包铁路台阁牧车站。
本期安装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配超超临界、直流、煤粉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期工程的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呼市的城市环境,满足呼和浩特市区现有和发展供热需求,同时满足为呼市的经济发展提供电力。本期工程发展热电联产、实行集中供热,年供热能力2400万平米,不仅可以满足日益增加城市集中供热、工业用汽需要,且与分散供热、工业供汽方式相比,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为基础,创建和整合本期工程全厂三维模型,包括本期项目厂区范围内的电厂主体及其附属配套车间、办公楼、厂区围墙大门等在内的建筑、结构、机务、水工、化学(含公用)、热控、电气、暖通、除灰、输煤(含公用)、总图等全专业三维模型。招标人提供的基础数据,除部分设备制造厂商的三维模型以外,均为非结构化数据。投标人应对以下非结构化数据进行结构化,并导入至智慧管控一体化平台中,以编码驱动,实现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四大管道范围内)、电缆等详细参数和属性信息在移交平台中显示、查询和统计。(具体招标范围以技术规范为准)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业绩要求:
a.至少具备1项国内火电机组勘察设计业绩,且合同中包含三维设计或数字化移交服务。
b.至少具备1项国内火电机组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三维设计或数字化移交服务;
c.至少具备1项目国内火电机组数字化设计独立设计业绩或数字化移交服务独立设计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07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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