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GHFL-FY-[2023]第13号(总64号)
WLFL-FY-[2023]第4号(总17号)
QGF-FY-[2023]第4号(总17号)
HHXNY-FY-[2023]第4号(总11号)
FD-FY-[2023]第13号(总29号)
ZX-FY-[2023]第5号(总17号)
项目业主:详见下述项目概况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海南风电 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海南风电 ,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距离省会西宁约140km。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46台,其中商务车1辆(7座),越野车7辆,中巴车4辆(24座1辆,20座3辆),面包车1辆(14座),小车1辆(5座),皮卡28辆(5座),厢式货车2辆,高空作业升降车1辆,依维柯工程车1辆。基于 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须配置专职
各车辆所属业主单位如下:
序号 | 车型 | 车辆数量 (辆) | 驾驶员数量(名) | 业主单位 | 合同编号 | 备注 |
1 | 商务车 | 1 | 33 |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共和风力发电 | GHFL-FY-[2023]第13号(总64号) | 其中有A1驾照的驾驶员5名,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3名,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25名 |
2 | 越野车 | 7 | ||||
3 | 中巴车 | 4 | ||||
4 | 面包车 | 1 | ||||
5 | 皮卡 | 23 | ||||
6 | 厢式货车 | 2 | ||||
7 | 皮卡 | 1 | 1 |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乌兰风力发电 | WLFL-FY-[2023]第4号(总17号) |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
8 | 高空作业升降车 | 1 | 1 | 黄电共和风力发电 | QGF-FY-[2023]第4号(总17号) | 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且须具起重机司机Q2证。 |
皮卡 | 2 | 2 |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2名 | |||
10 | 小车 | 1 | 1 | 海南州海汇新能源 | HHXNY-FY-[2023]第4号(总11号 |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
11 | 皮卡 | 1 | 1 | 黄河风力发电 | FD-FY-[2023]第13号(总29号 | 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
12 | 依维柯工程车 | 1 | ||||
13 | 皮卡 | 1 | 1 | 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乌兰新能源 | ZX-FY-[2023]第5号(总17号) |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
合计 | 46 | 40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海南风电 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委托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委托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维护。车辆定期保养、修理由委托方招标的修理厂承担,费用不包含在本服务招标范围内;承担简单的车辆清洁工作,车辆清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凭票报销;
(3)承担委托人生产、生活、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
(4)承担委托人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车辆值班及安全用车服务;
(5)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委托人处驾驶员的安全培训;
(6)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委托人处驾驶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年)、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体检、驾驶证的年审、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等;
(7)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8)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可就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具体协商)。
1.2.3项目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服务 常驻服务地点主要在省海南州共和县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36个月(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年度合同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提供驾驶员住房根据实际人数,按照两人一间考虑,每间房配2张床、1套桌椅及其他生活设施;驾驶员可在职工食堂用餐,但费用须自理。
本项目由各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管理服务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载明有车辆管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驾驶员资格及委托人对配置人员数量的要求
需配专职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至少3个派驻单位(工矿企业/商贮企业/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并承担过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业绩投入驾驶员数量不少于10人(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反映出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投入驾驶员数量等内容)。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2发售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2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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