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30MW全额自发自用风电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30MW全额自发自用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建设用地建设风力发电项目。
本项目拟安装5台6MW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座35kV降压站,新建一条35kV 4回集电线路至35kV降压站,线路约15km。每台风机经1台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1条风电集电线路汇集2台6MW风机共计12MW装机,另3条风电集电线路每条1台6MW风机)送至35kV降压站,降压后接入元宝山电厂4号机组6kV厂用电系统。
集电线路主要采用架空线路及电缆直埋、电缆沟型式,根据本项目风机分布情况及接入系统报告,对5台风机进行了分组,每组对应一回35kV集电线路,共分为4组,每回路各连接1~2台风机。按线路对风机分组情况分别对应A线、B线、C线、D线4回输电线路(其中B线带两台发电量最低风机),5台风机所发电力汇流后通过 ABCD 线同杆四回线路送入降压站,沿电缆沟进入35kV配电室进线柜。风电场内架空集电线路总亘长6.72km(单回JL/G1A-150/25架空线路亘长1.44km,双回JL/G1A-150/25架空线路亘长0.6km,三回JL/G1A-150/25架空线路亘长0.9km,四回JL/G1A-150/25架空线路亘长3.78km)。风电场内35kV集电线路电缆总亘长7.816km(含进站)。场内架空线路采用钢管杆设计,杆塔总计为55基。杆塔基础采用桩基础。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含风力电站、35kV集电线路、35kV降压站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涉及此项目的一切工作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整个风电场区、集电线路、35kV降压站(工程配套远动、通讯等设备设计、安装调试包含电网公司侧)详细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图编制、施工图审查等;
(2)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不含风电机组及其附件、塔筒、法兰及塔筒内附件、风机基础预埋锚栓组合件(含调节螺栓)及锚栓安装使用的张拉器、塔筒内升降机等设备、试验桩设计、施工及试验桩检测(投标人按招标人已检测成果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等))、材料的采购,主要设备区域围栏设计、施工,临时堆场、保管、二次倒运、场地硬化、施工区域内线路、管道、障碍物拆除、恢复及保护、地基处理、道路、给排水、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
(3)现场卸车及保管、风电机组轮毂和叶片的组装、风电机组吊装、传动链组装、塔筒底部平台安装、地面控制柜、电气接线、电缆敷设和进人孔入口扶梯安装、风机内附件的安装和电装、主要润滑点的油脂加注,风机调试和预验收的配合及风机安装手册中标明的其他安装内容等;风电机组塔筒现场卸车、保管、安装。
(4)总包管理,设备检验、主要电气设备和电缆(交接)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安装过程中与政府、当地居民的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安装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环保、水保协调等);安装、运输过程中,对场内、外道路破损的,需进行恢复。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含于投标报价中。
(5)工程开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完成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并入厂内网前质量监督、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整场等值建模和低穿能力仿真测试,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试验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
施工地点: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MW及以上风电场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30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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