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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镇黎塘村、枫林村、林石村120MW农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8     浏览:0    
核心提示:河东镇黎塘村、枫林村、林石村120MW农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的光伏场区及升压站(以下简称
  

河东镇黎塘村、枫林村、林石村120MW农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的光伏场区及升压站(以下简称“本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50.56MW(直流侧装机容量 66.71392MWp),配套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及 12MW/12MWh 储能系统。项目采用固定支架12°倾角,共安装115024块 580Wp 单晶双面光伏组件,4108个光伏组串,158台逆变器,17个光伏方阵。最终规模根据现场情况可能有所增减,以实际装机为准,送出工程由电网公司建设,长度约15km。
    2.3 项目工期:18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8月01日。
    2.4 招标范围:2.4 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和范围: (1)负责本项目土地流转及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补偿费、管理费、征租地工作费、测绘费、首年土地租金、地面附着物及地下设施的拆除、恢复及补偿等)。 (2)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审查(含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消防、防雷接地、并网许可、电网调度接口等专项验收、检查、取证等工作; (3)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储能设备由发包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土建施工;电力及房建工程质量监督(如有)、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及试运行、光伏场区试运行及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和竣工验收;水保和环保设计(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监测、专项验收;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和土地复垦方案(若有)编制、报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无论在本次招标前或招标后下达的接入系统批复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光伏区、升压站永久性安全设施实施。建设期工程保险(投保范围包含业主采购的光伏组件、储能设备),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勘察设计 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评审;现场设代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整个工程的初步设计(设计优化)及概算编制;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及报审;配合竣工验收、达标达产;以及所有相关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招标文件(含标底、技术规范书等)编制、参加评标、现场技术服务等。 2.4.2设备材料采购 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储能设备由发包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供货、监造、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转运、仓储保管、到货管理等所有工作。 2.4.3建筑及安装工程 包括满足光伏场区、升压站并网运行的建筑安装、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调试、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内的服务。 2.4.3.1设备基础等建(构)筑物土建安装施工,所有设备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等满足并网运行的土建及电气安装施工等;光伏支架、箱变基础、升压站等建(构)筑安装的施工;接地工程施工;无论在本次招标前或招标后下达的接入系统批复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光伏场区、升压站永久性安全设施实施。 2.4.3.2完成单体调试、联合调试及电网并网验收工作;光伏并网涉及电网的各项验收,包括涉网试验、现场组件安装后的EL测试(具备CNAS/CNCA认可资质)、仿真建模,办理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并网手续以及关口计量表计的校核、电网各项验收等相关手续及费用。 2.4.3.3完成试运行、消缺、中间验收工作,完成项目整体启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雷、档案等各专项验收)工作;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以及办理设计(如有),施工审查及许可等文件,如设计图纸审查,缴纳有关部门各项审查费、手续费、规费等。 2.4.3.4完成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工作;提供并完成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工作;完成工程服务的所有施工辅助工程(含临时用电、用水的手续及费用)。 2.4.4 土地流转 2.4.4 .1租地。本项目第一年用地租金和青苗赔付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负责协调、组织签订用地租赁协议,协议文本须经发包人审批,且内容(单价、面积)不得突破本项目可研经评水平。 2.4.4.2征地。本项目升压站永久用地征地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2.4.5其他 2.4.5.1在本工程实施阶段,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沟通协调行政职能部门、电网公司、行政许可及批文获取、工程现场管理、技术咨询分包管理委托及协调工作等;沟通、协调各相关方,处理好临电、动火作业、场地使用等各类事项和问题;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由于施工引起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2.4.5.2此项目送出工程由电网公司建设,承包人要协调、督促、协助电网公司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开工等工作,推动送出工程建设与光伏项目建设同步推进。 2.4.5.3由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行政处罚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终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任何项目及工作包含于工程总承包范围,即使价格清单或价格表中未列项亦视为工作内容及费用包含于合同总价中。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一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电力行业或新能源相关行业设计乙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能力。
    3.1.1 资质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设计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要求且工程验收合格。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个5万kW及以上规模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3.1.4 信誉要求: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项目项目经理。(2)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项目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24:00时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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