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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局集团公司2023年车辆系统第二批—重庆西客整所上水及贵辆塞拉门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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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局集团公司2023年车辆系统第二批—重庆西客整所上水及贵辆塞拉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23-03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局集团公司2023年车辆系统第二批—重庆西客整所上水及贵辆塞拉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截断阀装置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净水设备要求为具有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生产或制造资格的设备生产商。(以附件中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净水设备取得净水行业相关的检测报告。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等证明材料,ISO45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以附件中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净水设备需提供生产商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表。(以附件中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财务未被冻结,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除外),不得出现经营亏损。(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以附件中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净水设备提供1份及以上由国铁车辆(动车)段出具的良好运用证明,证明出具时间应在近一年以内,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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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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