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全厂自动喷水灭火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2.2.项目规模:4台440t/h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和2×50MW级抽背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实际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5/18-SB-16401 |
全厂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
全厂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包含煤场消防水炮系统、栈桥水喷雾及水幕系统、变压器水喷雾系统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消防设备国内供货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以及项目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整体消防验收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27 09:00到2023-07-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