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
2.2.项目规模:2×660MW煤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协助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和区域削减方案,并通过审查取得行政部门批复。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5/18-QT-28701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协助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和区域削减方案,配合业主开展报告的专家审查工作,取得满足项目核准需求的省级行政部门批复,提供报告相关的详细技术建议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备2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内容页的复印件: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提供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数量)。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27 09:00到2023-07-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