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顺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获得长顺县发改局《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20%,其余80%为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长顺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贵州省长顺县,项目包含两个镇:广顺镇和白云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采取“光伏发电+屋顶”开发模式。在不影响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初步估算光伏组件装机总容量为20MWp。并网模式为自发自用方式/余电上网,或者全额上网。
2.3 项目工期:154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7月30日。
2.4 招标范围: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所有前期工作、屋顶租赁、屋顶安全承载力证明材料(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结构复核、能源管理协议、勘测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建筑及安装工程、除光伏组件由业主提供外的所有的设备物资的采购(含监控系统(智慧云平台)等设备)、各项专题专项验收、涉网接网手续及申请或协议、施工许可手续、工程竣工验收等。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2年、2021年、2020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8年-2022年)内具有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证明或投运证明或完工证明)等。
3.1.4 信誉要求: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获取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 证),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项目副经理职务。 (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副经理职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总工(3)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4)安全总监(5)质量负责人(6)安全环保负责人等。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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