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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资源将军台风电场项目送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6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西资源县将军台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同意建设,项目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资源县将军台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资源坪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资源坪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西南部。
2.2 项目建设规模:将军台风电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西南部,根据近区电网现状及规划情况,结合相关工程的接入系统专题批复,将军台风电场(200MW)升压站汇集枫树湾(100MW)、十万古田二期(150MW)风电场220kV线路后,与将军台风电场电力一并整合送至阳火坪220kV升压站。 本期招标内容为将军台风电场220kV升压站至阳火坪220kV升压站的架空线路工程,线路长度约26km;以及阳火坪220kV升压站进线间隔改、扩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工期:12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8月31日。
2.4 招标范围:(1)勘测设计:约26km220kV送出工程(含配套通信工程)及对侧改、扩建工程的全过程和全方位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地形图资料;地质勘察、详勘等工作;初步设计(含设计优化)及概算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及报审;本项目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所有相关现场技术服务等。 (2)从施工准备到工程全部建设完成及并网所涉及的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所有专项验收,包括本工程涉及的(但不限于)核准、林业、环水保、地灾、土地复垦等所有专题的编制、报审、相关批复和手续办理以及专项勘察设计(若有)、施工、验收。 (3)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土建、设备基础、组塔架线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满足并网运行的土建及电气安装施工。 (4)送出工程的环水保监测工作。 (5)工程范围内的试验包括(但不仅限于):交接试验、线路整套启动、特殊项目调试及试验,与线路并网相关其它试验。 (6)负责本工程的整体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需取得相应报告,并满足相关单位并网验收要求; (7)本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若当地政府要求办理铁塔基础占地相关永久用地手续(如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由承包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在本工程实施阶段,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沟通协调行政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及批文获取、工程现场管理、技术咨询分包管理委托及协调工作等;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现场相关方的管理工作。 (9)本工程涉及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以及办理设计(如有)、施工审查及许可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审查等),缴纳有关部门各项审查费、手续费、规费等。 (10)本工程范围内所有永久和临时用地的征(租)用、协调及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税和费、征林征地补偿费、安置及青苗补偿费、报告编制费、手续及证书费、管理费、工作及协调费、测绘费、有偿使用费、林(耕)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租金以及地面附着物及地下设施的拆除、恢复及补偿、环保验收涉及敏感点建筑物拆除、暴雨冲刷占地及污染第三方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11)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12)本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及试验,并网及消缺,按发包人要求整理及移交竣工资料直至档案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13)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负责有关永久安全标志标牌、杆塔编号牌或运行标志(三牌)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制作、安装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14)承包人最终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投运移交,质保期内的任何项目及工作包含于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即使价格清单或价格表中未列项亦视为工作内容及费用包含于合同总价中。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个220kV(或以上)送出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1个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经理。(2)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担任过1个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3.2 其他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3.2.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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