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QT021WXR900C11506BD/CNSC-21HDGC022646
2.2项目名称: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重水精馏设施项目屏蔽泵采购(二次)
2.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重水精馏设施
业主单位: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拟建地点: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厂区
资金来源:业主公司自筹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重水精馏厂房,建设重水传输管廊及配套室外工程,对重水堆机组与精馏设施相关接口进行适应性改造等。
2.4招标范围:25台屏蔽泵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2.5交货期:暂定合同签订后23个月,交货期会有所调整,最终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放的采购文件中约定的交货期为准。
2.6交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厂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具备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取证范围:核3级,屏蔽泵) 资质。
(3)建立满足GB/T19001/ISO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被授予合同后,应制定和有效实施满足《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0号)、《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安全导则和买方质量保证要求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或者提供满足本条要求的质量管理手册或项目质量保证大纲)。
(4)承诺具有采用ASME技术规范开展设备制造的技术能力。(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或ASME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投标人具有核安全级屏蔽泵供货业绩。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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