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WYJS-230603
1.招标条件
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 受业主的委托,对业主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2.3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2.3.1预算金额:每家2万/年,即每年6万元,二年合计12万元。
2.3.2服务期限:2年。第一期服务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到期后对入围律所进行后评估,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终止合作协议,满足服务需求的续签第二期服务合同,期限1年,总计服务期限2年。
2.3.3服务
2.4标段划分及供应商入围数量
2.4.1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结合省 经营业务和法律事务范围,针对民事及劳动类法律关系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二标段:结合省 经营业务和法律事务范围,针对金融类法律关系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三标段:结合省 经营业务和法律事务范围,针对合规体系建设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2.4.2供应商入围数量:每标段入围1家,同一供应商只能选择报名一个标段。
2.5采购需求:
2.5.1为省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2.5.2协助省 审查、起草或者修改合同、承诺函、公函、章程等法律文件;
2.5.3协助省 审查、起草或者修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2.5.4参与省 重要事项或法律纠纷的谈判、协调、调解,应省 要求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2.5.5协助省 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每年提供至少1次、每次2小时的法律知识培训;
2.5.6协助省 办理商标、专利、著作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
2.5.7协助省 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有关的法律事务;
2.5.8受省 委托,对交易相对方进行商务资信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2.5.9应省 要求不定期为省 提供相关法律政策资讯;
2.5.10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2.5.11协助省 搭建合规工作体系;
2.5.12免费代理省 出具律师函、代为发表法律声明及意见;
2.5.13代理省 交办诉讼,代理费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60%折扣;
2.5.14其他省 交办的法律事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5年以上,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关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持合法有效《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全国在10个以上省份有分所)或本地市直以上律师事务所。
3.4一标段投标民事及劳动类法律关系方面的投标人,近三年每年代理相关案件500件以上;二标段投标金融类法律关系方面的投标人,近三年每年代理相关案件500件以上;三标段投标合规体系建设方面的投标人,近三年每年代理相关案件(单位)50件以上。
3.5执业律师30人以上。
3.6投标人及经办律师无违规记录或不良从业记录。
3.7总所或分所择一参加投标,不得同时投标。
3.8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9近半年(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
3.10“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无投标资格,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4.招标文件发售及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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