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炉顶部大罩壳改造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区)。
2.2 机组容量: 3 、4 号机组 2×1000MW。
2.3 计划工期:计划时间为 2023 年 7 月-2023 年 10 月,单台炉施工工期为 45 天;实际 工期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广东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4 号炉顶部大罩壳改造。
本次改造为潮州发电公司 3 、4 号锅炉顶部原大罩壳彩钢板拆除,提供并更换厚度不低 于 0.8mm 新型氟碳彩钢板,彩钢板颜色要求为蓝色原顶棚颜色一致,彩钢板接口及穿墙管 位置做防水处理,大罩壳排水系统的安装,大罩壳支撑钢构、排汽管道防腐刷漆;彩钢板固 定自攻螺丝采用弹性防腐粘结剂进行防腐处理; 彩钢板下方腐蚀槽钢更换, 长度为 700m; 同时对前墙集水槽全部更换为 3mm 不锈钢 304 材料。单台炉彩钢板面积为 10320㎡、集水 槽面积为 240㎡。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018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 1 项彩钢 板(5000 平方米以上)安装、更换工程项目业绩或钢结构 300 吨以上安装、改造业绩(提供 合同业绩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为进一步严格供应商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投标行为,现公 布常见不良行为(见附件 1:供应商常见不良行为告知函)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3 日 17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