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CSJ
交易编号:A04-12620000224333349J-20230615-043860-9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甘肃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可研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290号)批准立项,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甘肃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01号)、《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川铁路 ,受委托代建建设单位为兰新铁路甘青 ,建设资金来自甘肃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共同出资,项目投资估算233.90亿元,项目出资比例为甘肃省承担因提高技术标准增加的工程投资118.30亿元(含征拆费用增加3.30亿元);剩余投资115.6亿元资本金按50%考虑为57.80亿元,其中甘肃省承担剩余征地拆迁费用9.60亿元,国铁集团出资48.20亿元,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国铁集团出资约27.4%,甘肃省出资约72.6%。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兰州(西固城)至唐尕昂(不含)段,正线全长147.42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为新建Ⅰ级双线铁路、旅客列车设计速度200公里/小时(平面曲线半径预留250公里/小时条件)。正线路基(含站场)左线贯通长度32.74km,占正线总长度的22.02%,其中:区间路基27.29km,站场路基5.45km,全线路基(含站场)断面方1023万方,其中:区间路基断面方622万方,站场路基断面方401万方,全线路基(含站场)支挡及加固防护(不含排水)圬工45.2万方;正线隧道按贯通左线统计,总计80.428km/21座(其中双线隧道长48.775km,单线隧道长61.937km),占线路全长的54.56%;正线桥梁按贯通左线统计共计34.53km/42座,占线路总长的23.42%,正线桥隧比77.98%;涵洞144座/4289.36横延米;正线铺轨293.277铺轨公里,其中无砟轨道155.859铺轨公里,有砟轨道136.718铺轨公里,有砟无砟过渡段0.7铺轨公里;单开道岔62组,铺道砟35.45万m3;房屋:44506.02m2,新设刘家峡、临夏、双城3座站房,刘家峡6000m2、临夏12000m2、双城3000m2,其余为生产生活房屋;新建接触网394.84条/km,新建牵引变电所2处;10kV一级贯通、综合贯通电缆线路各170.9km;10kV站场高压电缆线路38.8km;10kV电源线27.5km,35kV电源线18.5km;新建10kV配电所3座,新建35/10kV变配电所1座,改造既有10kV配电所1座;站房、信号楼、综合工区、综合维修车间变电所共11座;10/0.4kV箱式变电站108座;箱式电抗器21座;电力远动主站、环境监控主站、隧道防灾监控主站接入改造各1处;汽车运输便道179.56km,箱梁制存梁场3处,T制存梁场1处,节段箱梁预制场2处,钢梁拼装场1处,材料厂2处,轨枕(板)预制场1处,铺轨基地1处,填料集中加工站7处,混凝土集中拌和站30处。
2.3服务期限:暂定80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第三方审价咨询工作全部完成)。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第三方征地拆迁类、三电及管线迁改类审价咨询服务(包括委托兰州局代建部分第三方审价内容,中标后兰州局代建部分第三方审价合同由兰州局与中标人签定)。里程范围为联络线左线LDK3+739.265-LDK3+936.714、兰合铁路正线左线DK1+652.03-DK150+671.55,右线DYK4+200-DYK48+846.64、DYK54+720-DYK150+689.6范围内的全部、路基、桥梁、隧道、轨道、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相关工程(包含正线左线DK0+000~DK1+652.03铺轨)等(含四电)全线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征地拆迁类审价、三电及管线迁改类审价。主要工程数量:项目永久用地征收5280亩,拆迁房屋322692平方米;通信线路迁改141公里,电力线路迁改46项,给排水管线迁改50处,天然气管线迁改16.6公里。
2.4.2招标内容:
2.4.2.1征地拆迁类审价(或审核):本项目建设永久用地的征地补偿等费用(含青苗及附着物补偿),项目建设引起的道路、沟渠、河流、塘堰等改移(还建)和三电及管线迁改、边角地、夹心地、集中安置点等非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征地补偿费用,上述工程及其它相关项目用地引起的拆迁建(构)筑物(含因安全、环保因素引起的拆迁及既有铁路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多经、集经设施拆迁)等附着物补偿等费用,企事业单位等个案拆迁补偿,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文物保护及处理地质灾害引起的补偿,因建设造成的交通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水系破坏及房屋等建(构)筑物损坏的修复(还建)或补偿费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为取得建设用地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所需的相关规税费、咨询服务类费用。
2.4.2.2三电及管线迁改类审价(或审核):“三电”(含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光纤等)及地面、地下其它管线管道(含水、油、气等)各类迁改项目发生的费用。
上述两类审价内容具体以与属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补充协议及相关纪要等约定的内容为准。按照国家、国铁集团法律法规,沿线政府规定的普适性政策,招标人管理办法等要求,对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征地拆迁类、三电迁改类全程开展审价工作。审核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对审核结果作出结论性意见。根据招标人需要,征地拆迁类原则上按市(区)、分县级(区、管委会)每季度清理费用,每年或不定期出具阶段性费用清理审价(审核)报告(含电子版);三电迁改类原则上以批或处全程开展审价(审核)工作,分市(区)、县级(区、管委会)不定期出具相应的审核(审价)报告。项目实施工程中对概算调整文件出具审价(审核)报告,项目完工后出具概算清理报告和结算审价最终报告,各阶段审价(审核)报告作为最终确认地方政府出资入股依据。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LHZCSJ标段:全线征地拆迁类审价、三电及管线迁改类审价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组织,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第三方审价能力。
3.1.1 标段编号:LHZCSJ
(1)资质要求: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承担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审价咨询服务业绩(以签订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审价咨询合同为准,合同内容须包含征地拆迁类审价、三电及管线迁改类审价工作内容)。
(3)项目经理: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第三方审价咨询工作10年及以上,主持过铁路及类似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第三方审价咨询工作不少于1项,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4)其他情形: / 。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