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
项目业主:青海华诚新能源
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
海南州奔亚科技发展
华能共和光伏发电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国家电投*公司海东 110kV华诚变电站运行维护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0kV华诚变电站为青海华诚新能源 、海南州奔亚科技发展 、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 及华能共和光伏发电 四家单位共建项目,于2013年06月投运。变电站总容量为100MW,变电站共有2台7.5Mvar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 35kV SVG静态无功补偿装置、14台天水长城开关公司35kV高压开关柜、2台S11-M-100-35金山门电器 35kV站用变、2台SZ11-50000/110GY无锡市电力变压器 110/35kV主变压器、4套 山东泰开高压开关 110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110kV母线架1套,经110kV诚汇线 送入330kV汇明变电站。变电站内有35kV SVG室2间、35kV站用变室2间、35kV高压室1间、继保室1间、中控室1间、库房1间、宿舍2间。
110kV华诚变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距共和县恰卜恰镇约16km,距离西宁市约140km;北侧为G6京藏高速经过,西侧G0613共玉高速经过,交通运输方便;共和县光伏园区地形地貌为河湖相冲淤积平原,地表植被稀少,局部有少量浮砂,海拔2900m。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业主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新能源电站名称、业主单位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新能源电站名称 | 业主单位 | 合同编号 |
1 | 35kV华诚一二三 期光伏电站 | 青海华诚新能源 | 合同签订时确定 |
2 | 35kV奔亚二三期光伏电站 | 海南州奔亚科技发展 | 合同签订时确定 |
3 | 35kV青柴投共和光伏电站 | 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 | 合同签订时确定 |
4 | 35kV华能共和一期光伏电站 | 华能共和光伏发电 | 合同签订时确定 |
5 | 35kV华能共和五期光伏电站 | 华能共和光伏发电 | 合同签订时确定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自110kV华诚变电站35kV进线柜电缆终端下一米处起,至110kV出线构架外侧避雷器引下线接头外侧1米处止,变电站内所有一二次设备 、构筑物、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围墙内所有资产及110kV诚汇线 ,其中光缆进出线分界点为线路分界点垂直投影的正上方处。上述资产在本招标文件中统称为“目标资产”。对目标资产的监视、巡检、操作、维护、定检、故障维修、技术改造、设备设施事故抢修等工作及保证变电站正常运行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确保目标资产的安全可靠运行。
1.2.2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变电站内所有一二次设备 、构筑物、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站内所有设备及设施的运维管理;
110kV诚汇线 的运维管理;
电力监控系统二次运维,安防设备运维、二次设备标识标签、二次系统主机设备安装专业杀毒软件、调度数据网运维等相关二次设备的升级维护工作。 。
1.2.3工期及地点
工期:工期暂定3年,每年度合同分别签订;每年合同到期前由项目业主单位对运维管理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及维护企业,并同时具有承装类四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3特殊要求: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包含:项目经理1人、安全负责人1人、日常监盘巡检人员不得少于2人;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5年以上电力生产运行维护或安装或检修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在国内向海拔2900米及以上地区提供过至少2项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维护管理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
1.7.2发售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6月27日10:00时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110kV华诚变电站集合,由项目业主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踏勘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1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须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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