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处于罗源湾南岸福州港 罗源湾港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可门三期工程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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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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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除尘器 |
新建2台机组,每台锅炉配置2台静电除尘器,共4台静电除尘器静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供货、检验和试验等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 业绩要求:
(1)至少具有国内2台/套1000MW(及以上)新建火电机组静电除尘器总包/整套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签章页,体现出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机组容量信息。
(2)至少具有国内2台/套1000MW(及以上)新建火电机组静电除尘器总包/整套设备供货且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投运业绩。需提供由项目用户/合同买方出具的投运证明或竣工移交证明,体现出项目名称、机组容量,投运时间信息。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16 11:00到2023-06-26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7-10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