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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韶关市曲江区大塘120MW农光互补项目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6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韶关市曲江区大塘120MW农光互补项目设计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韶关市曲江区大塘120MW农光互补项目设计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地处曲江区东北部,项目光伏场区较为分散,位置介于东经113.7171°,北纬24.7651°之间,东接枫湾镇、小坑镇,西接浈江区新韶镇,南靠马坝镇、沙溪镇,北临仁化县大桥镇,站区临界 G106 从站区中央穿过,区内有国道 G106、省道S521及各村道交织通过,交通便利。

配套建设1座110kV 升压站,内设容量为100MVA的主变压器,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特钢站并送入武江片区,架空线路导线截面300mm²,线路长度约9.9km。

场区拟采用545Wp双面双玻单晶组件222600块, 225kW组串式逆变器420台,3150kW箱变30台,交流侧容量为92.465MW,直流侧容量为 121.317MWp。光伏发电子方阵经就地升压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采用分段串接汇流方式,分4回接入光伏电站内35kV母线。

(本项目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内。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光伏场区主体工程设计施工,包括工程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及监控中心等勘察设计;除组件和逆变器、支架、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电缆、35kV高压开关柜以外的35kV架空线路及其附件、110kV升压站、监控中心、通信工程等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整个光伏场区、场内外道路、升压站等建筑及安装工程、防洪措施、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涉网试验、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质量监检、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租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界点:本工程以110kV升压站龙门架的挂线点为分界点,光伏场区、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包括监控中心)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组件、逆变器、支架、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动力电缆、35kV高压开关柜设备由招标人采购)、设备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

2.3工期要求

2023年7月中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首批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电网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

①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含升压站);

② 设计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含升压站),或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容量至少100MW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含升压站);施工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业绩(含升压站),或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容量至少100MW 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含升压站)。

(3)项目经理要求(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

(4)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09时整至2023年6月2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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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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