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区内4#、5#、8#、17#、27#、28#楼装修改造工程 已由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以 院核安纪要〔2023〕24号 批准建设,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 方可于(计划于) 2023-6-15 17:00:00 至 2023-6-20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上发布,同时在 本次公告同时在 电子采购平台(https:// /)发布,本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于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结束前在 电子采购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