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安徽电力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七批招标宣芜地区 综合智慧零碳 电厂一期项 目 EPC 总承包 |
安徽省宣城市、芜湖市及其周边区域 |
新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拟建设容量为 28MW,实际安装为平屋面、斜屋 面、平屋顶(10 户储能) 屋面、阳光房,采用“全额上网”的并网模式 并配置十户储能装机总容量 0.05MW/0.10MWh (十户储能为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模式),新建充电桩 10 座(7kW 单枪慢充) |
在建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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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最高投标限 价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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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芜 地 区 综 合 智 慧 零 碳 电 厂 一 期 项 目 EPC 总 承 包 |
总承包范围为:项目勘察、荷载校核(需出具正式荷载报告)、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施工场地余物清理、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运转、储存、搬运、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检 测、整定值计算、并网相关手续办理、试运行、与第三方设备厂家及项目场地产权方协调、 网络安全、项目整体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一年工程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 负责对 建设期内损坏的房屋、道路、树木等进行修复和赔偿, 安全文明生产目视化建设、示范项 目宣传、土地/屋顶使用、接入系统、生产信息远传招标方生产集控中心及天枢云、本工 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档案验收、联合试运转等,即包括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 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标段范围内开展居民屋顶的项目开发(包含与产权方的对接协调); 2.依据项目工程可研方案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 包括负责 户用屋顶光伏项目踏勘、与户主协调、公网变压器;光伏项目场地落实(户用含安装屋顶、 周边环境现场集中式踏勘审查以及每户房屋结构承载复核,并出具报告),负责与相关方 沟通协调,由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 3.设备采购供货, 包括灰水处理器(组件倾角小于 20 度均安装)、光伏组件(575W 高效异 质结组件国家电投短名单内,满足国家电投设备监造相关标准)、组串式逆变器(国家电 投短名单内)、二次设备、支架(铝镁合金材质)、并网箱、电缆、集中监控系统、接地网、 接地极、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辅材的采购、运输、到货、卸车、保 管、二次倒运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的提供。 4.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协调工作,包括进村道路障碍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与政府、企 业、村民、村、乡(镇) 政府的协调,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项目备案,开工 及竣工验收,并网手续、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5.负责项目所需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负责协调招标人与住户屋面租金协议的签订, 用户引流, 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等, 协助完 成项目达标投产。 6.配合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 7.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工作内容,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 责任。 |
计划工期: 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内全容量并网 |
无 |
3000 |
5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 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 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 业绩要求:至少具有近五年(2018 年 5 月-2023 年 4 月) 累计已完工 10MW 及以上的户用光伏业 绩或累计已完工 30MW 及以上光伏工程业绩(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 件)。
3.3 其他要求
未被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未被列入供应商不良名录,未被列入公司涉案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