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陆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庆安建设有限公司
黑龙江金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绥化分行正阳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绥化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绥化分行正阳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装修改造建筑面积362.96平方米(具体详见清单) 2.4总投资额:914540.65元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拟投入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建筑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8投标人须具备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022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须提供网络截图) 3.9对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1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12投标人企业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13资格审查
4.投标登记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 06 月 13 日至 2023年 06 月 19 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在绥化分公司(绥化市北林区信合颐园西侧北段15号商服)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登记成功后,供应商可到(绥化市北林区信合颐园西侧北段15号商服)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07 月 05 日14时0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7、提交投标文件
8、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联系方法: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绥化分行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0455-8224476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曹女士 电话:0455-786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