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TB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中路乡境内,距维西县城公路里程约56km,距香格里拉(中甸)约269km,距昆明市约694km。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建设绿色电站,需对电站相关区域开展生态恢复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区域相关部位的土地整理、耕植土换填、苗木种植生态恢复工程及灌溉系统铺设施工,以及苗木种植后的1年期养护。
(1)电站枢纽区场内道路沿线(1#道路、2#道路、4#道路和5#道路);
(2)电站枢纽区坝顶高程上部部分裸露边坡;
(3)阿花洛河渣场水面以上部分;
(4)中路沟渣场具备条件的区域等。
2.3计划工期
生态恢复工程计划工期: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苗木养护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2项绿化工程或植被恢复工程的施工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
3.2.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及以上绿化工程(或植被恢复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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