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高级中学四星创建第四标段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高级中学实施学生宿舍楼拆建、部分校舍、运动场馆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射阳县高级中学四星创建第四标段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56.86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竣工日期: 2023年09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射阳县高级中学四星创建第四标段维修改造工程 | 本工程主要包括学生宿舍楼、餐厅楼、语文课程基地、旧餐厅等维修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 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3.2.1 3.2.2.其他要求: 3.2.2.1.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 (一)企业和拟派 (二)企业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三)企业自2023年3月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工程款支付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签订合同后,完成工程量达到全部工程量90%时,付中标价40%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工程初审结束,招标人付至初审结果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若初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的,中标人应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审计文件,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审计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招标人按照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5、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