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42010220230606001 | 报建名称: | 江岸区老旧小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五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306081452090853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岸区老旧小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五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江岸产业投资集团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罗军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 |
招标人 |
工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江岸区老旧小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五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施工。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010.39 | 立项批准文号: | 岸智慧办批[2023]2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1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设计:合格; 施工: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3-06-12 18:00 ~ 2023-07-05 10: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191.75 | 购领招标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③设计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组成联合体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1)评标时对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 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2)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 5、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设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施工属于建筑业。 6、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 | 参与方式: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 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 ”—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下载招标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 ”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 ”—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 ”)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