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 330kV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金塔汇升新能源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09。
2.2 项目
2.3 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地理坐标为98°62′E和 40°03′N之间(具体位置按照附件红线图及坐标范围)。本项目场址位于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规划光伏建设场区,场区海拔高度约1125米,地势平坦,地质构造稳定。场地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地貌类型单一,属倾斜冲洪积平原。稀疏生长有白刺、骆驼刺等耐旱植物, 植被覆盖率约2%。地貌上属金塔盆地。距金塔县西北部直线距离约20km。场地开阔,地形起伏不大。场址距离东侧G213 国道约20km,距离南侧金嘉公路约1.5km,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1000MW发电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额定装机容量500MW(直流侧625MW,容配比为1.25:1),二期项目预计装机容量500MW。集电线路以 35kV 升压至330kV送出,拟接入规划建设的5*24万kVA(120万kVA)升压站,一期规划建设3*24万kVA(72万kVA),初步以双母线(GIS),单塔双回线路送出。升压站配套建设综合控制楼(含大数据中心),其中生活区布置有综合楼、地下水泵房、消防水池(如有配建100MW/400MWH储能设备,需满足储能消防要求)、油品库、危废库、库房、车库等,生产区布置有35kV开关柜室及SVG室等)、生活中心,接入兰州集控中心的端口,所有集电线路接入的电气一、二次设备(以35kV集电线路引入升压站龙门架或汇集母线低压侧5米范围内),升压至330kV后整体以330kV送出,以1回330kV线路接入750kV金塔变 330kV侧。
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一次、二次)为准。
2.4 招标范围
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 330kV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概(预)算编制等。
(2)本项目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主变、电气一、二次设备外);全部设备的安装、二次倒运、调试、相关试验、安全稳定运行、专项验收、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消防报建及验收,负责办理土地手续、并网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等)、并网调试验收、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
(4)负责本项目地表植被、建筑物等相关清表工作,面积约为150亩。
(5)协调办理本项目的土地征用和土地租赁等相关工作;协调办理电网接入方案及批复等相关工作。
(6)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级政府、电网公司的协调、整体合规性手续办理、各种因素阻工等。
(7)本工程涉及到的全部评审、检测等工作、手续及费用;
(8)电网、质监、国土、林业、环保等全部手续的办理工作;
(9)全部工作应满足当地电网公司、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能源管理部门全部要求。
(10)金塔汇升新能源 1000MW光伏发电项目除升压站公共部分,二期施工建设待中核汇能 投资决策会审批后生效实施。
(11)详细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3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和“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
2.6 计划工期:2024年9月30日具备330kV升压站场并网投运条件。具体工期以书面通知为主。要求在收到书面开工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并具备投运条件。具体进度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2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承装(修、试)二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近3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1个(含)以上330kV(含)以上升压站EPC总承包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委派的EPC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站()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 “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17633091229或 (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 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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