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热市镇风电场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北部,场址区域主要位于热市镇一带,高程在 300m~700m 之间,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 111.27038956°,北纬29.31731151°。
2.1.1风资源条件5067#测风塔 115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 5.50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180.5W/m2;1001#测风塔 115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 4.81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 135.0W/m2。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 31147-2018)风功率密度等级评判标准,风电场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D-1级,具有一定的风能资源开发价值。
2.1.2交通运输条件项目场址范围周边有 G5513长张高速、省道 S238、县道 X056穿过,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1.3接入系统条件本工程配套建设一座 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的容量为 65MVA,以 1回 110kV架空线路接至明月山 110kV变电站。
2.1.4工期计划本工程总工期 18个月,暂定 2023年 6月开工建设(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2023年 12月 30日投产发电,2024年 12月 30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1.5主要工程量桃源热市镇风电场项目装机规模为 65MW,安装 13台 5MW的风力发电机,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本工程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的容量为 65MVA,以 1回 110kV架空线路接至明月山 110kV变电站,导线型号为 LGJ-300,长度约 5.8公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热市镇风电场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北部,场址区域主要位于热市镇一带,高程在 300m~700m 之间,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 111.27038956°,北纬29.31731151°。
2.1.1风资源条件5067#测风塔 115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 5.50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180.5W/m2;1001#测风塔 115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 4.81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 135.0W/m2。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 31147-2018)风功率密度等级评判标准,风电场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D-1级,具有一定的风能资源开发价值。
2.1.2交通运输条件项目场址范围周边有 G5513长张高速、省道 S238、县道 X056穿过,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1.3接入系统条件本工程配套建设一座 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的容量为 65MVA,以 1回 110kV架空线路接至明月山 110kV变电站。
2.1.4工期计划本工程总工期 18个月,暂定 2023年 6月开工建设(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2023年 12月 30日投产发电,2024年 12月 30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1.5主要工程量桃源热市镇风电场项目装机规模为 65MW,安装 13台 5MW的风力发电机,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本工程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的容量为 65MVA,以 1回 110kV架空线路接至明月山 110kV变电站,导线型号为 LGJ-300,长度约 5.8公里。
2.2招标范围
2.2.1本工程(含送出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
(2)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3)建安工程施工;
(4)征租地及用地相关手续办理;
(5)项目前期、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6)所有对外关系处理。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由发包人另行单独招标,拟由本项目承包人与中标的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相应权力与义务。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全部包含在本工程的 EPC总承包合同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中 110kV外送线路及升压站施工允许专业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具有不少于 5个 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验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2.2.1本工程(含送出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
(2)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3)建安工程施工;
(4)征租地及用地相关手续办理;
(5)项目前期、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6)所有对外关系处理。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由发包人另行单独招标,拟由本项目承包人与中标的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相应权力与义务。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全部包含在本工程的 EPC总承包合同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中 110kV外送线路及升压站施工允许专业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具有不少于 5个 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验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 3年(2020-2022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能力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 2个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担任过 2个及以上 50MW风电项目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7.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具有 3年(36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3.7.4其他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4.1投标人近 3年(2020-2022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能力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 2个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担任过 2个及以上 50MW风电项目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7.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具有 3年(36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3.7.4其他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6月 8日至 6月 14 日(北京时间)。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6月 8日至 6月 14 日(北京时间)。
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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