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XH02-N-05-b地块填土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XH02-N-05-b地块填土工程 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审〔2023〕12号批准建设,投资统一代码为: 2302-440705-17-01-198849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场地填土平整工程,面积约189亩,主要工程包括场地内调配土方约12.53立方米,外购土方约139105.29立方米,回填压实约120972.02立方米等。
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947.92 万元,设计费约: 10万元。
总工期: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变更修改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 (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XH02-N-05-b地块填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补充说明:
(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及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二)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1)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2)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由施工方指定)的要求: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由设计方指定)的要求: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互相兼任。
5)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
6)拟派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含分支机构);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与投标单位双方共同签署的聘用合同替代。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方;(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登记;(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各自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相应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应服从联合体牵头人工作分配和管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6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3.8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