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厂综合管架治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全厂综合管架治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总装机容量3320MW,其中一期2×600MW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7年6月、9月投入运行,二期2×1060MW机组(#3、#4机组),分别于2011年1月、5月投入运行。距离银川市中心53公里左右,位于灵武市中心北6公里处,交通方便。
灵武公司全厂综合管架汽水管道、浆液管道保温外护板局部锈蚀损坏严重、局部脱落;综合管架钢结构部分防腐漆脏污、表面锈蚀剥离,严重不符合生产标准化要求,需要进行治理改造,将损坏的保温及外护板进行拆除更换,钢结构进行打磨除锈后喷涂油漆防腐。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勘察,了解设备情况和工作环境,根据现场按照实际投影面积工程量据实结算。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具体工作包含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厂区综合管架管道保温及外护板治理、管架钢结构喷涂防腐施工,包工包料。
2.1.3计划工期:计划于2023年8月10日开始施工,2023年9月15日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灵武市北郊六公里(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保温或防腐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保温或防腐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