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研究生公寓楼二期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研究生公寓楼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1〕155)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研究生公寓楼二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30050.63㎡,包括两栋宿舍楼及地下车库。其中21#楼建筑面积13945.74㎡,22#楼建筑面积7749.4㎡,两栋楼均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建筑物高度27m;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355.49㎡,整体一层。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2.4项目总投资总额:19276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00万元)。
2.5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在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同时需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意见书;
3.4申请人相关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总监的相关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用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 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6月8日00时00分开始在陕西省 平台( )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6月19日09时30分前可在陕西省 平台 申请确认并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通过陕西省 平台 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 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总监。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总监应与“陕西省 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总监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1.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