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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平利县绿色园区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7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利县绿色园区光伏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绿色园区光伏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利曦明绿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在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5个产业园区建设屋顶光伏电站,5个产业园屋顶总利用面积约5.3万平方米,总安装容量约5.91兆瓦,其中陈家坝产业园约0.95兆瓦、数字经济产业园约2.14兆瓦、富硒农产品加工园约0.34兆瓦、北河口新材料产业园约0.59兆瓦、教场坝新材料产业园约1.89兆瓦。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均新增发电量约570万度电。主要设备由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电线、电缆及监控设备等组成。本项目采用分期实施,项目优先实施已具备建设条件的产业园区。目前,陈家坝产业园、数字经济产业园已具备建设光伏的条件,为项目一期;富硒农产品加工园、北河口新材料产业园、教场坝新材料产业园为项目二期。

招标范围:平利县绿色园区光伏项目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相关手续办理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提供资料》。

项目一期工期: 180个工作日(以发包人的实际要求为准)

项目二期工期: 计划竣工时间为2024年12月(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监理发出的书面实际开工通知单为准,竣工日期以业主/监理签批的竣工报告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1)或(2)条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中需具备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职业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5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或100MW及以上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近 3 年(2020年至2022或2019至2021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需具有近3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年06月06日18:00--2023年06月12日18: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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