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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分公司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主体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6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山西分公司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主体建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为预
 1. 招标条件
本山西分公司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主体建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为预招标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2.2 建设单位:芮城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3 项目概况: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由芮城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是芮城陌南二期光伏项目(110KV浢津光伏电站)的扩容项目。本项目直流侧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8MWp,拟建光伏场区分为东西两区,东区位于芮城县陌南镇一带,地形平坦,组件采用单桩单立柱结构的固定支架,设计容量13MWp。西区位于芮城县西陌镇一带,全部为山地,采用固定支架与柔性支架混合布置的方式,设计容量35MWp,其中柔性支架容量约30MWp,固定支架容量约5MWp,固定支架形式为双桩双立柱结构。本项目东西两区各新建一回35KV集电线路,分别接入已投产的110KV浢津光伏电站35KV母线两个进线间隔,通过110KV浢津光伏电站主变及送出线路并入国网110KV魏东变电站。
 
本项目场址附近有右芮高速公路S85和省道S239及现有的村村通道路,交通便利。东区可利用上述道路进入光伏场区范围。西区需要新建道路方可进入光伏场区范围。本项目光伏场区西区为山地,山地陡坡且均为坚硬岩石。东区为平地,主要为黄土,夹杂礁石。
 
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采用单晶硅双面550Wp光伏组件,组件倾角28°。经计算在运行期25年内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75.47h。
 
特别提醒:根据芮城县政府要求,山地区域柔性支架和固定支架组件最低点高度距离地面不小于1.5米,平地区域固定支架组件最低点高度距离地面不小于2.5米。现有土地原貌不能改变,梯田的地垄不允许破坏,只允许局部修筑施工便道。
 
2.4 本标段施工工期:计划2023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23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
 
2.5 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光伏场区柔性支架的设计方案(含基础),在柔性支架未利用的区域布置山地固定支架,固定支架的设计及采购不属于本标段;柔性支架的采购及柔性支架厂家的现场服务(含应力张拉);支架基础的施工(含地基处理)、支架全部系统的安装、组件的安装、交直流电缆的敷设、逆变器的安装、接地安装、逆变器、箱变基础及安装、道路、围栏、光伏场区通讯线缆敷设及安装、光伏场区的视频监控等。新建35kV集电线路的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电缆工程、接地工程、杆塔组立及架空线路工程、附属工程。现有升压站及国网对侧站的配套工程(以国网最终接入批复为准)。
 
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将包括下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1)本标段要求柔性支架布置容量不得低于30MW。固定支架布置容量根据柔性支架布置情况,由招标人委托的设计院进行设计,本次投标固定支架容量暂按18MW以给定工程量计列,据实结算。
 
(2)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场区柔性支架及固定支架的全部土建施工以及到箱变的所有土建工程,光伏场区的接地工程、电缆工程、光伏场区道路工程。集电线路的土方工程、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电缆工程、接地工程。现有升压站及国网对侧站的配套工程(以国网最终接入批复为准)。
 
(3)设备采购:组件、箱变、逆变器、固定支架和35kV电缆由招标人负责采购,其余设备和材料均为乙供。
 
(4)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柔性支架、固定支架、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铁塔组立、架线、光缆;现有升压站及国网对侧站的配套工程(以国网最终接入批复为准)等所有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工程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5)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开工前征租地、坟地、林地、地表附着物清理、与当地政府相关的开工事宜,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地、村民阻工、施工机具进出场、施工噪声、施工环境污染、水土保持、施工纠纷等各类施工协调工作及发生的协调费,配合完成工程各阶段的质量监检,所有费用均包括在相应报价当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6)投标人柔性支架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地势地块、山脊遮挡等不利因素对利用小时的影响,投标方案需满足本项目年平均利用小时数1175.47h。
 
(7)投标人负责以上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外,还应包括的内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含甲供、乙供)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建设期工程保险。负责甲供设备(材料)的堆放场地的租赁等,堆放场地的选择应满足甲供设备运输车辆的正常通行。
 
2) 配合发包人进行光伏电站的专项验收工程,包括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消防专项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工程档案验收、工程交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并提供相关的验收报告,配合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
 
3) 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
 
4) 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
 
5) 埋设件的制作、安装在本标段。
 
6) 负责本标段所有电气设备、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7) 完成本标段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柔性支架土地利用率及抗风性能。
 
9)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不利因素,与此有关的临时用地、施工道路占地、乡村道路占用、碾压、损坏修复、阻工协调费等(不限于此)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0)负责集电线路工程的塔基及线路的征租地、地表附着物的清理,相关征租地费、补偿费、清理费均由投标人负责。
 
11)本标段基建期临时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标段招标允许施工单位和柔性支架供货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
 
3.2.3.1投标人或联合体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含在建),且单项总容量不低于100MW,须提供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合同付款发票(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按业绩无效处理,转包业绩无效)。
 
3.2.3.2投标人或联合体柔性支架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总容量不低于10MW的光伏柔性支架设计和供货业绩(含在建),设计和供货须为同一个项目,不包含渔光、厂棚、屋顶光伏项目,须提供合同首页、设计和供货范围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合同付款发票(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按业绩无效处理)。
 
(2)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少于30MW的光伏柔性支架设计业绩(含在建),不包含渔光、厂棚、屋顶光伏项目,须提供合同首页、设计范围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合同付款发票(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按业绩无效处理)。
 
3.2.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项50MW容量及以上光伏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同内有项目经理姓名或本单位任命文件均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12日17时00分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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