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2×135MW燃煤发电组,#1、#2机组电除尘自2014年由之前的电除尘改造为电袋复合式除尘器,一台除尘器由6个布袋室组成,每一室为一个单元(袋束)。设计一个分室配有一个灰斗,烟气在灰斗上面进入为下进式。截止目前#1、#2机组二袋区净气室差压出现明显上升,经分析净气室差压上升的原因为#1、#2机组电除尘布袋区部分布袋长期运行出现“糊袋”现象,导致烟气系统阻力增大,因此需更换部分布袋从而降低净气室差压,考虑到一次性更换布袋的费用较大、本着节能降耗的原则结合#1机组停运期间对布袋区的检查现状,计划进行二袋区布袋更换。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按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电袋复合式除尘器使用说明》执行及按照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系统运行要求、技术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负责拆除原有#1、#2机组电除尘二袋区布袋并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予以回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招标方备案、存档,提供合格布袋3000条并负责更换和各项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负责拆除原有#1、#2机组电除尘二袋区布袋后,提供3000条合格布袋负责更换、试运行、验收及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各项服务。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二二一厂一分厂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1.2.3.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10日内更换完成,具体更换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质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业绩
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除尘器布袋更换相同或者相近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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