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建设用地出让费、光伏场区林草地补偿费、耕地占用费、土地租赁费以及已经取得的各项前期报告)的其他所有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及监造、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储能装置、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保服务,工程保险(含安全生产责任险)、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包含国网公司的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8.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25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业绩(包括EPC中的施工业绩)。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25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包括EPC中的设计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并网验收证明材料或投产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9.拟派项目负责人:
(1) 资质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2) 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2)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25MWp及以上施工业绩(包括EPC中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单位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三名。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09日 17时00分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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