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芷江侗族自治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芷发改招标核字〔 20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资金来源),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工程采用V等5级设计,洪水标准:岸坡整治10年一遇设计,岸坡高度超过1子目,0年一遇的按10年一遇护岸,岸坡高度不足10年一遇的护岸至岸顶;山塘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20年一遇校核,使用年限为30年;其他工程使用年限为20年。项目总投资额:28672913.02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条水库与河道连通工程2.065km,42口山塘整修及清淤疏浚工程,29条渠道整修长度63.157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计划总工期为: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 。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