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江苏公司运营管理中心2023-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华电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8号
2.2.项目规模:2023-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
2.3.服务期限:二年六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5/18-QT-28201 |
蔬菜、水果、肉蛋类、家禽、水产品、豆制品、干货等 |
蔬菜、水果、肉蛋类、家禽、水产品、豆制品、干货等 |
500 |
CHDTDZ065/18-QT-28202 |
米面油等 |
米面油等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具有年度合同金额总计不低于50万元的食材供应配送等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金额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米面油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具有年度合同金额总计不低于15万元的食材供应配送等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金额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02 09:42到2023-06-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