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201)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外送基地可研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采购已由华电内蒙古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不低于400万千瓦风电、800万千瓦光伏;4×100万千瓦火电;配套建设暂定80万千瓦(4小时)储能项目、20万千瓦光热项目、220kV升压站、220kV汇集站线路、500kV线路(不含500kV汇集站)、基地综合能源管控中心;同步开展区域生态治理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风电、光伏、火电、生态治理、基地综合能源管控中心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合同签订后满足编制输入条件之日起45日历日内完成各专项报告编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20101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外送基地可研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采购 编制基地可行性研究总报告、风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储能、升压站)及前期工作相关专项报告、光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储能、升压站)及前期工作相关专项报告、4×100万千瓦超超临界间冷机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工作相关专项报告、20万千瓦光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工作相关专项报告等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外送基地可研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接设计方)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接工程地质勘察方)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10.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4台及以上600MW级及以上国内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的可行性研究(须含主体工程)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陆上风电或光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累计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同一个项目的各设计阶段合同仅计列一次。)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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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