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炼化往复压缩机智能运维监管系统(WZ20230612-3815-747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数据采集与在线监测诊断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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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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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据采集与在线监测诊断系统\一机一位 输入160点 输出320点 | 1.00 | 套 | 包1-数据采集与在线监测诊断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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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取得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未取得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4例在炼化装置往复式压缩机应用的智能运维监管系统的有效业绩,其中至少1例无质量稳定运行满24个月,至少1例智能运维监管系统为单套系统监管2台及以上往复式压缩机组和至少有1例是应用在排气10MPa及以上压力的临氢往复式压缩机上(须提供采购物资为“智能运维监管系统”的销售合同及相对应技术协议或招标文件、和合同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材料)。 以上使用业绩中使用的智能运维监管系统相关配置和技术内容应完全符合本次招标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否则不能视为有效业绩。 3.1.9 所提供的过往业绩中使用的智能运维监管系统应为投标人自产,特别是系统中的专用进(排)气阀、智能运维监管系统软件等关键组件。 3.1.10 往复式压缩机装备智能运维监管系统后,能实时监测并反馈机组综合效率、转化效率、使用效率等指标,误差不高于4%;实时反馈机组各级气缸盖侧和轴侧的P-V示功图,刷新频率不高于2s;系统具体AI智能诊断功能,能监测机组运行的各项指标,实现机组整体和吸气阀、排气阀、活塞环、支承环、主填料等部件的健康值,误差不高于4%; 3.1.11 以机组单个压缩行程为单位,叠加反馈机组的轴侧压力、盖侧压力、活塞杆受力、高频振动、活塞杆跳动等实时图谱,且刷新率不高于2s;实现对机组维修的安全条件判断、流程引导、过程记录、维修部件核准等管理,有效提升预防性维修水平;智能运维监管系统的所有功能均能在压缩机20%~100%无级调节下的各负荷工况完整实现,且刷新率、准确率、误报等指标不能低于目标值。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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