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苏州重点维修车间维一、维二、维三工区生产生活用房扩建工程(房建)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365-GK)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苏州重点维修车间维一、维二、维三工区生产生活用房扩建工程(房建)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苏州重点维修车间维一、维二、维三工区生产生活用房扩建工程(房建)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以上铁计统函[2023]187号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上海局集团 上海工务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
2.工程概况及要求
主要实施内容:拆除既有平房343m2;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367m2。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部分主材甲供、包工包辅料的发包形式(甲供见清单说明)。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人员资质要求 3.5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2年经审计或企业自身核定的财务报告(2020年度和2021年度或2021年度和2022年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能超过1家。 3.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06月2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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