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龙科技文化园D地块项目桩基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01-029。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漳州市莆美镇山美村,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4987.44㎡(52.48亩),容积率2.4。总建筑面积约10.81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75万㎡,地下建筑面积约2.06万㎡。地块使用性质为居住、商业,业态为住宅、商业及商业办公楼。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华龙科技文化园D地块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内容以桩基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打/压桩、灌注桩施工、截/凿桩、废料清理外运、进出场道路及场地内施工所需工作面铺设、场地清理、桩头保护、配合桩基检测并保检测验收通过等内容。(包含施工过程中业主或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图纸会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注:(1)本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设计、使用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备案验收标准(如各标准之间存在冲突,应当以较高者、严格者为准),达到国家、地方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符合中核兴业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详见招标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3个(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桩基工程业绩。
3.5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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