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厂前区场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2.2 项目规模:厂前区场平工程占地面积约145351.8平方,按高程5m进行场平施工,回填方量预估约327204立方,挖方量预计约3000立方。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额:12903163.53元(含税)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厂前区场地平整工程涉及的苗木清除、土方挖、填、运,拆除钢筋砼基础、拆除砼地坪等工作。厂前区场平工程占地面积约145351.8平方,按高程5m进行场平施工,回填方量预估约327204立方,挖方量预计约3000立方。回填材料部分利用发包人提供土源的砂土用于回填区下层,不足部分及回填区上层采用承包人外购三类土回填(发包人提供土源的砂土价格不含报价之中;承包人外购三类土含报价之中,风险考虑市场价格(含运输)不调整。)。承包人要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统一安排、协调。承包人负责办理外购土方在政府部门相关的审批手续,如果因承包人无法办理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导致无法外购土方,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签发正式开工令后120天内完成场地平整施工任务(其中以广投北海电厂北门道路为界,东区需在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场地平整施工,西区需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完成场地平整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具体开工日期以签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具有2项合同履约完成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工程施工合同中包含场地平整施工工作项,可被认可为合同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意见书;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最低要求:人数 2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安全员作为专职安全员;
注:(1)上述人员需提交至少2023 年1月至2023年3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有缓交等情形请一并提供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参与本项目,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17时至2023年6月7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