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公司:广西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企业。
2.3项目实施地点:百色地区、来宾地区,广东佛山等地区相关厂区或仓库。
2.4项目规模:预计氧化铝运量约30万吨;铝锭、铝棒运量50万吨。
2.5标段划分:3个标段
2.5.1 I标段德保至百色3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
2.5.2 II标段来宾至佛山30万吨铝锭、铝棒运输服务;
2.5.3 III标段百色至佛山20万吨铝锭、铝棒运输服务。
2.6招标范围:德保至百色预计3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来宾至佛山预计30万吨铝锭、铝棒运输服务;百色至佛山预计20万吨铝锭、铝棒运输服务。
2.7服务期限:暂估365个日历天(其中氧化铝暂估执行期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铝锭、铝棒暂估执行期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实际以运输量执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30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0万元,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若所提供的合同有缺页,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业绩;②资金往来证明(结算单据及银行收款记录等)或发票复印件等业务实际发生的佐证材料。业绩按佐证材料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评标小组有权不予认定;〔备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第(十)规定使用年限如下: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允许多投多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17时至2023年6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