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XRH2023-JX-X048
1. 招标条件
遂川联能风电 遂川巾石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遂川联能风电 ,现委托江西如衡工程管理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巾石风电场-夏造风电场22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拟建巾石风电场升压站220kV构架,终点为夏造风电场升压站220kV构架,新建线路长度为12.628km。除巾石风电场升压站和夏造风电场升压站各采用1基双回路终端塔出线外,其余段按单回路设计,其中夏造风电场升压站双回路终端塔为利用已建的夏雩线1#塔挂线进站。本工程新建铁塔37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20基,单回路转角塔16基,双回路转角塔1基。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工程项目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2】29号、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3】21号。 建设 本次招标规模约2000万元。 开工日期:暂定2023年07月0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并网投运日期:2023年09月30日 工期:90日历天 2.4.1 质量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工程“零缺陷”投运;实现工程达标投产目标;工程质量满足规范、规程及国家电网质量要求。 2.4.2 专项目标要求: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分项工程(变电:合格率;线路: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土建)≥95%。 2.5.1线路工程及配套光纤通信工程:从遂川巾石风电场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起,至夏造风电场220kV升压站220kV进线构架止,新建线路长度为12.628km。全部工程(本体基础、铁塔、架线工序、OPGW光纤缆路架线及接续、线路拆除等)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试验调试和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等为使输变电工程具备达标投产条件所需开展的建设及管理服务工作。 2.5.2设备及材料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不含两侧变电站进站光缆及PCM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接卸货、二次倒运、试验和管理。 2.5.3其他部分包括:线路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土地林地征(占)用、拆迁、租赁费用(含永久和临时费用);电网质监验收;环水保施工及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专用资质另行规定的除外)。 3.4 资质要求 3.4.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人员服务能力。 (2)取得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如有)。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如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 )查询的,包含“黑名单”、“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开标日前30天内)。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30天内)。 3.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仅适用施工项目); (14)为本标包的监理人(仅适用施工项目); (15)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仅适用监理项目); 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发生违法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或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的监察建议书(处理决定)中,被认定在招标人招标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4.3 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3.8《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3.5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2020年-2022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3.7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8 投标人及关键人员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专业资质和业绩要求 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1)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与招标项目要求相适应)。 近三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项目经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 3.开标日前两个自然年内,具有220KV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或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项目部安全员(专职) 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上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两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历。 项目总工(专职) 上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从事3个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 其他人员 除上述人员外,还应配备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土建工程师1名,电气工程师1名,资料员1名;具备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注: 1.类似工程是指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的送变电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2021年-2022年)内。 4.1获取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2)采用线上 有效报名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包含了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售,招标代理机构亦不再对此做任何解释。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西如衡工程管理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本公告将在 ( /)上发布。 电子 招标代理机构 2.2 本次招标规模
2.3 计划工期
2.4 工程质量要求
2.5 招标范围
2.6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报名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其他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