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项目(200MW) 工程 EPC 总承包(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镇、蒿子港镇风电场项目位于常德市鼎城区北部 的十美堂镇、蒿子港镇、中河口镇等乡镇, 场址距常德市城区约为40km,高程30m~ 40m,中心场区地理坐标约为东经 111.39°,北纬 29.06°。
2.1.1 风资源条件
本风电场各可布机位点 150m 高度年平均风速为 4.98m/s,年平均风功率密 度为 137.79W/m2,各机位点 160m 高度平均风速为 5.09m/s,风功率平均密度约 141.53W/㎡。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 31147-2018) 风功率密度等级标准, 风电场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D-1 级,具有一定的风能资 源开发价值。
2.1.2 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场址距常德市城区约为 40km,场址附近 G56 杭瑞高速,S224 省道、县 道纵横交错,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1.3 接入系统条件
本工程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升压站,主变压器的容量为 200MVA,以 1 回 220kV 架空线路接至涂家湖 220kV 变电站。风电场及升压站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系 统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2.1.4 工期计划
本项目工程总工期为 16 个月:2023 年 5 月 20 日开工建设(具体开工时间 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12 月升压站投产运行、首批风机投产发电、送出工程投产运行;2024 年 8 月全部风机投产运行, 2025 年 2 月完成竣工验收。
2.1.5 主要工程量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镇、蒿子港镇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为 200MW,安装40 台单机容量为 5.0MW 风力发电机,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 方式。本工程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安装 1 台容量为 200MVA 有载调压变压器。 风电场以 35kV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 220kV 升压站 35kV 母线,该升压站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至涂家湖 220kV 变电站。风电场及升压站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 系统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不含风机设备采购) 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 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
(2)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不含风机设备采购);
(3)建安工程施工;
(4) 220kv 送出工程;
(5)项目前期、征地拆迁、施工、验收等手续办理;
(6)所有对外关系处理。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招标界限
下列事项不包含在招标范围内,由项目单位负责:
(1)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在项目单位内部、外部的审查;
(2)风机设备采购;
(3)配套储能项目建设;
(4)项目工程监理、项目主要设备监造、质量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施工资质,设计允许分包。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 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 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1)工程勘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进行设计分包时,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以上 3.2.1 条款的 拟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等。
3.2.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具有不少于 2 个 50MW 及以上规模且与本招标 项目类似的新能源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验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 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能力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证, 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 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 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设计负责人: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建筑工程师或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7.2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 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 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50MW 及以上规模 的新能源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C 证,具有 3 年(36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以上 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7 日(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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