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电厂2023-2025年度火灾报警系统维保及检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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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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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黔西电厂 2023-2025 年度火 灾报警系统维保及 检修 |
黔西电厂 2023-2025 年度火灾报警系统维 保及检修(消缺维保范围至少应包括主厂房、 输煤、脱硫、升压站、高压试验楼、生产办 公楼等区域的火灾报警系统主机、分机、烟 感、温感、手动报警器、输入模块、输入/ 输出模块、输出模块、手动报警按、放气指 示灯、模块箱、电源及电源切换装置、消防 电话、报警器、扬声器、雨淋阀及雨淋阀控 制箱、感温电缆及感温电缆接线盒、以及与 消喷、气体灭火系统和通风系统等的联动控 制系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IG541、七 氟丙烷灭火系统、气溶胶) 、固定式自动喷 水(雾) 灭火系统、柴油发电机室气溶胶灭 火系统及装置、输煤栈桥水幕隔断系统、电 缆半层和电缆隧道灭火弹、消防栓等系统相 关联的控制系统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卷第五章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三年。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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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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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茶园电厂 1 号 机组磨机容量风门、 密封风门、冷、热 一次风门执行器改 造 |
茶园电厂 1 号机组磨机制粉系统风门执行 器改造现场所需设备(包括电动调节执行器 30 台及其安装附件) ,后续安装所需设备 由投标方负责。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 括现场勘测、相关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 供货、运输、仓储、原有设备拆除(包括影 响施工设备等的移位及恢复) 、设备安装、 调试、技术服务、培训、试运行及售后服务 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 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供货, 施工工期为接招标方通知后 70 天。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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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茶园电厂 1 号 机 UPS 装置改造 |
(1) 采购 2 套 100kVA 容量的 UPS 装置 (含 UPS 主机、旁路柜) 。 (2) 新采购 2 套 100kVA 容量的 UPS 装 置安装调试及买方现场旧 UPS 装置拆除施 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 包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完成供货, 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5 工 作日内到达招标方指定地点开 展工作,施工工期为接招标方通 知抵达现场开工后 7 天/台UPS 主机柜,施工总周期不超过 15 天。 |
1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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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黔西电厂 3 号 炉磨煤机料位计升 级改造 |
黔西电厂 300MW 机组 3 号炉 A、B、C、D 磨煤机 4 套料位计改造。包含设计、供货、 运输、储存、安装(含旧料位系统及辅助设 备的拆除(不含抽绞笼)、新料位系统及辅助 设备的安装) 、调试、培训、验收、试运行 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 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设备供货到 施工现场;安装施工时间为接招 标方通知后 30 天内完成所有改 造工作。 |
10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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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茶园电厂 2023-2025 年度 1、2 号机组脱硫、脱 硝 CEMS 设备修 理 |
茶园电厂 2023-2025 年度 1、2 号机组脱硫、 脱硝 CEMS 设备返修项目。包含脱硫脱硝 进出口 CEMS 设备的检测、维修、调试、 运输、指导安装、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 1、2 号机脱硝 CEMS 设备原厂家为北京雪 迪龙,脱硫 CEMS 设备原厂家为美国热电。 脱硫原烟气粉尘仪为西科麦哈克。具体内容 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 要求。 |
合同签订后在 2023-2025 年度, 服务期 36 个月。 |
1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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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黔北电厂 1、2 号澄清池斜管技术 改造 |
黔北电厂 1、2 号澄清池斜管改造,主要包 括:旧斜管填料拆除、新斜管填料安装、斜 管托架更换、上部人行通道及其栏杆等设备 防腐、淤泥池清除污泥并转运等。项目含设 计、供货、运输、储存、安装(含原设备拆 除及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试运、试验及 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招标文件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供货, 施工工期为接招标人通知后 50 天(单个澄清池施工工期 25 天)。 |
1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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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黔西电厂 2023-2024 年度化 学仪表配件集中采 购 |
黔西电厂 2023-2024 年度两年期间的化学 仪表配件采购,包括电路板、氧测量电极、 氧电极敏感膜体、浮子流量计、隔膜泵、加 药泵等约 234 支/个/套,包括供货、运输及 有关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供货期为两年,每批次供货量按 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天之内 将物资运至买方生产现场。若两 年时间届满,采购方还未确定新 供应商,则供货期自动延长到采 购方确定新供应商为止。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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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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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贵州金元 2023 年度纳雍电厂液氨 集中采购 |
纳雍电厂液氨(2400 吨) 的供货、运输及 有关技术服务等。 |
供货期:12 个月。每批次供货 量按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天 之内运至买方生产现场,紧急情 况下 1 天内运至买方生产现场 (通知时专门声明)。 |
20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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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贵州金元 2023 年度黔北电厂液氨 集中采购 |
黔北电厂液氨(700 吨) 的供货、运输及有 关技术服务等。 |
供货期:12 个月。每批次供货 量按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天 之内运至买方生产现场,紧急情 况下 1 天内运至买方生产现场 (通知时专门声明)。 |
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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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贵州金元 2023 年度鸭溪电厂液氨 集中采购 |
鸭溪电厂液氨(300 吨) 的供货、运输及有 关技术服务等。 |
供货期:12 个月。每批次供货 量按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天 之内运至买方生产现场,紧急情 况下 1 天内运至买方生产现场 (通知时专门声明)。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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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01 黔西电厂 2023-2025 年度火灾 报警系统维保及检修 |
(1) 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9.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 专项资格要求:无。 (3) 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投标人具有 10 个及以上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合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 括:项目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验收证明、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和签字页复印件等) 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 项目经理要求:无 (5) 安全质量要求: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 (6)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提供公司基本录入信息截图) 及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州省消防技术服务执业活动积分信用管理平台”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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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司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执业情况录入信息截图) 。 |
2. |
02 茶园电厂 1 号机组 磨机容量风门、密封风 门、冷、热一次风门执 行器改造 |
(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签订合同能力;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没有处于因不良行为受到相应处置的状态。 9.本项目安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在合同谈判时需提交分包商的资格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协议,资格文 件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转包。 (2) 专项资格要求: 1.设备制造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 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或负责安装施工的分包商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方为设备生产厂家或持有设备生产厂家授权证书,提供设备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生产厂 家或授权代表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 (3) 业绩要求: 投标方要求在国内 300MW 以上火电机组 5 年内至少有 3 家已完成的电动执行器销售合同。投标方需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 要参数页、施工范围等) ,项目完工证明材料(验收单或结算单或用户证明) 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 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无。 (5) 安全质量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 明或声明函) 。 (6) 其他:无。 |
3. |
03 茶园电厂 1 号机 UPS 装置改造 |
(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签订合同能力;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没有处于因不良行为受到相应处置的状态。 9.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在合同谈判时需提交分包商的资格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协议,资格文件满足国 家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转包。 10.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500 万人民币。 (2) 专项资格要求: 1.UPS 制造商应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股权结构及真实有效的(TLC) 泰尔认证书,提供的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与之对应的 (TLC) 泰尔认证书中申请单位、地址与生产单位、地址一致;进口产品 TLC 泰尔认证证书内申请 单位与生产单位名称一致,生产地址为境外,不接受中标后转包、OEM 产品。 3.投标人或负责安装的分包商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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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7 年内(自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应具有 300MW 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同类设 备 3 个及以上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设备供货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 料,若未提供则视为无效业绩) 。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无。 (5) 安全质量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 明或声明函) 。 (6) 其他:无。 |
4. |
04 黔西电厂 3 号炉磨 煤机料位计升级改造 |
(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签订合同能力;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没有处于因不良行为受到相应处置的状态。 9.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 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譬如:企业简介、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专项资质、荣誉证书、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函等) 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 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 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 专项资格要求: 1.接受磨煤机料位装置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磨煤机料位装置生产厂家的授 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2.磨煤机料位装置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 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自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具有国内至少 2 个(300MW 及以上容量燃 煤机组) 球磨机料位测量系统的改造业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供货施工范围等) 等文件。资料缺少的 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无。 (5) 安全质量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 明或声明函) 。 (6) 其他:无。 |
5. |
05 茶园电厂 2023-2025 年度 1、2 号机组脱硫、脱硝 CEMS 设备修理 |
(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签订合同能力;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没有处于因不良行为受到相应处置的状态。 9.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在合同谈判时需提交分包商的资格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协议,资格文件满足国 家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转包。 (2)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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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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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制造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接受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3) 业绩要求: 设备制造单位近 3 年内(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在国内具有 5 个(单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机组) 同类型 CEMS 系统设备供货或返修的业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 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施工范围等) 文件。资 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无。 (5) 安全质量要求: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 (6) 其他:无。 |
6. |
06 黔北电厂 1、2 号澄 清池斜管技术改造 |
(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签订合同能力;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没有处于因不良行为受到相应处置的状态。 9.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 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譬如:企业简介、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专项资质、荣誉证书、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函等) 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 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 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 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备制造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具有 3 个及以上机组(单机 300MW 及 以上) 新建或改造预处理项目,且已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清 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施工范围 等) ,项目完工证明材料(验收单或结算单或用户证明) 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 标时不予认定。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无。 (5) 安全质量要求: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 (6)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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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黔西电厂 2023-2024 年度化学 仪表配件集中采购 |
(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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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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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 专项资格要求:无。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内,在国内具有 5 个及以上(单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机组) 化学仪表配件设备供货或 改造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首页、 主要参数页、供货范围页和签字页复印件等) 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 定。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无。 (5) 安全质量要求: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分包单位(若有) 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 证明或声明函) 。 (6)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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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贵州金元 2023 年 度纳雍电厂液氨集中 采购 |
(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9.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3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由投标人的合作方提供,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资质,并提 供合作文件) 等相关证件; 1.4 接受代理人投标; 1.5 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运输除外) 。 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具有累计不低于 1000 吨的危险化学品(液碱、 或盐酸、或液氨、或液氨) 销售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 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 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评标时不予认定。 3.安全质量要求: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分包单位(若有) 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 明或声明函) 。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09 贵州金元 2023 年 度黔北电厂液氨集中 采购 |
(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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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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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9.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3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由投标人的合作方提供,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资质,并提 供合作文件) 等相关证件; 1.4 接受代理人投标; 1.5 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运输除外) 。 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具有累计不低于 1000 吨的危险化学品(液碱、 或盐酸、或液氨、或液氨) 销售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 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 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评标时不予认定。 3.安全质量要求: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分包单位(若有) 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 明或声明函) 。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10 贵州金元 2023 年 度鸭溪电厂液氨集中 采购 |
(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3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由投标人的合作方提供,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资质,并提 供合作文件) 等相关证件; 1.4 接受代理人投标; 1.5 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运输除外) 。 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具有累计不低于 1000 吨的危险化学品(液碱、 或盐酸、或液氨、或液氨) 销售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 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 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评标时不予认定。 3.安全质量要求: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分包单位(若有) 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 明或声明函) 。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 17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