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 中信国际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金融IC空白卡片(银联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30132/01,招标编号:0733-23161415/1)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拟采购金融IC空白卡片(银联卡)。
招标范围包括:金融IC空白卡片(银联卡),包含金融IC卡空白标准卡片、全息标、磁条等制作原料,以及烫印、镭射、光变等多种特殊工艺。其中,标准卡片按照发卡组织、芯片产地、芯片容量等分为21种;全息标4种;磁条4种;特殊工艺125种。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最多可顺延两次。中国建设银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申请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与建设银行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
2.6 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申请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申请人为投标产品的原厂商,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0 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证书,通过认证的种类包括卡基生产(或磁条卡生产)、IC卡封装、IC卡个人化。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上述资质证明需在有效期内。
2.11 申请人具备下列19家银行总行之一组织的金融IC卡产品集中采购中标案例: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含邮政集团统一采购)、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上述案例的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签署日期应在2016年1月1日至今。
2.12 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3 申请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中信国际招标 网站(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8.1
地
邮 编:10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