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电厂1、3号机除氧器及低加液位计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3号机除氧器及低加液位计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范围为采购40套全新的液位计及配件,其中1号机20套全新液位计及配件,3号机20套全新液位计及配件。本项目耗材均由乙方提供,货到验收后由乙方包安装及调试工作。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本项目具体需求清单如下:
序号 |
机组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1号机组 |
导波雷达液位计 |
待定,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
20 |
套 |
2 |
1号机组 |
液位计安装筒 |
待定,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
20 |
套 |
3 |
3号机组 |
导波雷达液位计 |
待定,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
20 |
套 |
4 |
3号机组 |
液位计安装筒 |
待定,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
20 |
套 |
除上述设备清单外,本项目耗材及配件均由投标方提供,货到验收后由投标方包安装及调试工作,安装、调试所需配件及材料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后开始备货,备货期限60天,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后7天内到货。其中1号机计划2023年9月到货,3号机计划2024年1月到货。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发电厂除氧器液位计或低加液位计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只接受投标人的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代理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6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2 16:00:00。